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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孩子才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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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包子看目的已经达到,乖巧的回到舅舅身边。有一招叫颠倒黑白、以夷制夷,谁让妈咪昨天没收了他的电脑,还揍了他的屁屁?

    扫完了墓,贡果也摆放好了。说了会儿话,祁文华父子就离开了。今年,主角们来了,一定有很多话要和奶奶说,他们怎么能妨碍呢?

    雨还在下,淅淅沥沥,万千银丝滴在地上细碎又嘈杂,更滴在他们的心上。

    辛晴拉着辛包子走上前,神情变得格外柔和。

    “奶奶,我们回来了。”

    明明心里默念着不要哭,一张嘴鼻子就酸了。

    “这是您的曾孙子,叫辛慕白。长得很像我对吧?他可聪明了,人不大懂的可不少,前几天还救了我一命。”

    一说起前几天的事情,辛晴的心就禁不住澎湃起来。她当时被勒晕过去了,醒来时怎么都不相信是慕白救了自己。他只是个五岁的孩子,连枪都不会用,怎么可能大胆冷静的从后面突袭芥末救了自己?

    在辛琰和柏良的证明下,她终于还是相信了,双眸一紧从病床上跳下来抓起辛包子就打。

    芥末可是有枪的啊,神智又不清醒,万一被发现了后果会怎么样她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想。

    她受伤没关系,可是包子万一被伤到该怎么办?

    她会发疯的!

    那是她儿子!是她的骨肉她的命!!

    但现在的倾诉中辛晴明显带着骄傲的口气,像是在奶奶讲述一件稀世珍宝,比她生命还要贵重的珍宝。

    辛包子垂下眸子,嘴角轻轻的向上扬起。

    “奶奶,我和小琰在美国呆了六年,一直不能回来看您,您一定埋怨我了吧。对不起……”辛晴开始絮絮叨叨的说起了这些年一直积攒在心里的话,说到难过处,眼泪唰唰的往下掉。辛琰接过她手中的伞帮她撑着,一言不发的站在旁边,默默的听着。

    这些年,如果说辛晴由一个努力扛起全家重担、隐忍坚强的女孩变成现在开朗爱笑的小女人是一种年龄上的退化,那辛琰就进化的太多了。

    他温柔体贴、沉稳冷静,和六年前那个爱依赖姐姐、头脑容易冲动的大男孩判若两人。

    正是因为他的成长,辛晴的生活才会变得简单幸福,脸上笑容多了,性格也开朗了。

    唐夏在车上等的尿急,想去墓地西北角的厕所。他站在那鞠了几个躬就回来了,这种氛围应该留给他们三个人独处。可是在车上玩了半天游戏了,看了会汉英字典,又睡了一觉,还没有见他们回来。

    看了看表,四个小时过去了。

    不会真哭晕过去了吧?

    唐夏拧了拧自己的嘴巴,真是不会说点好的。正好,趁着去厕所找找他们。

    辛奶奶的墓地旁,一男一女并肩站着,男人撑着伞像是定格一般,女人边说边不停的抹眼泪。旁边还有个穿着黑衣服的小男孩打伞站在一旁。

    唐夏抚额,这和他四个小时看到的情景貌似……一模一样吧?

    难道辛晴就这么声情并茂的说了四个小时??

    唐夏走上前,拍了拍辛晴的肩膀,递上一瓶水,“节哀顺变。”

    这是他刚学会的一句汉语,也不知道这种场合适不适用。

    辛晴抽了两下鼻子,擦擦眼泪,接过水,“谢谢。”

    “该回去了。”唐夏继续说汉语,这倒让他们全都愣住了。

    看来这家伙是打定了主意要入乡随俗啊,某位闺蜜的魅力果然不小。

    “咕噜~~”辛包子的肚子十分争气的叫了一声。

    似乎这时才意识到时间问题,辛晴抹干净眼泪,从包包里拿出手机,脸色一变,“都下午两点了!”

    她还有好多话没说呢,才讲到了去美国的第三年而已……

    “姐,回去吧。我们以后都不走了,有的是时间和奶奶说话。”辛琰宽慰道,下着雨,天气也冷,万一感冒就不好了。

    尤其是辛包子,从开始到现在,连续五个小时,一直陪他们在雨里站着,小脸早就冻得红扑扑的。

    林氏集团。

    “总裁,今天去风詹门,听到一对父子在讨论,说是一个小孩杀死了芥末。”

    那对父子,正是当天在澜夜城首先赶来帮忙并目睹全过程的大胡和小胡。

    在风詹门,没有人称呼真名,防止出行任务时被仇家听到,顺藤摸瓜就不好了,所以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代号。

    那对父子因为都姓胡,且父亲蓄有络腮胡,所有门内的兄弟都叫他们大胡和小胡。

    澜夜城的事情过后,柏良曾嘱咐他们一定不要向任何人透漏一丝辛包子打死芥末的消息。一来辛包子太小,黑道是非多,怕万一有仇家会盯上辛晴他们;二来,这件事绝对不能让林上钦知道。他太了解林上钦了,工作能力强,爱才惜才,如果他对这个孩子感兴趣,想培养他成为风詹门的支柱,那辛晴的归来和慕白的身世也就瞒不下去了。

    但这次正赶上大小父子俩值班。值班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为了打发时间便谈到了辛包子,为那天他的机智勇敢赞不绝口。却不料被经过的万肃听了个正着。

    “嗯?”正在认真翻看文案的林上钦抬起头。

    孩子?

    “说是那天芥末控制了一个女人质,所有人都被迫放下枪。芥末提出一亿的要求,还要整个澜夜城,柏良都答应了。但芥末不相信他,便要开枪打断所有人的腿。眼看着都瞄准了,后面一个小男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开枪杀死了芥末。”

    有这种事?林上钦放下笔,指尖摩挲着下巴。风詹门的弟兄都无法打倒的人被一个小孩灭了,按说这种事情在门内应该算一大新闻了,为什么从来没听人提起过?

    柏良虽然不是一个爱财的人,但为了一个女人应下这么多这么厚重的条件令他非常吃惊?那个女人是谁?是他的新欢还是真爱?

    不过他对孩子的兴趣远远超过了那个女人,也并没有把孩子和女人联想到一起。柏良是有名的爱玩爱风流,身边的女人换的比节气还快,永远是八卦小报的宠儿。

    离开z市的几年八卦记者们觉得无聊的快要吐血了,这次刚来就抓住了个新欢?还下了这么大的筹码?

    倒是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才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