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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引蛇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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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呦,乐璇,你这是要干什么去啊?外面可下着大雨呢!”乐璇才推开门,便被百里失歌拦了下来。

    “十四爷为何要把三皇子送到京城?”乐璇皱眉,问话还未得到答复,便被百里失歌一双葱白的手指堵了她的嘴,只是一脸神秘地笑,低声开口:“别急嘛,你只管看就是,好戏才开始呢!保准你看了以后,倾慕我们家十四爷!”

    乐璇扬眉,便随着百里失歌坐在窗边。

    虽然是雨天,过来看热闹的人却是不少,道路两旁几乎都堵满了人,囚车在两道人墙之间走得很慢,仿佛是在等什么人。

    正走到迎宾楼时,便见两道黑影从迎宾楼中窜出,直直往囚车冲去,四外的百姓便已经慌乱逃窜,才一眨眼的功夫,整个街道便已然空了,驼城的百姓向来是不凑是非的,他们在这两国交界的地儿生活,最懂得明哲保身的道理。

    留下的几个围到了囚车周围,显然是混在人群中的劫囚者,守在囚车旁的卫兵慌忙防卫,却似乎完全不及众人,雨幕一阵花白,不过片刻,便已经解开了囚车。

    “不是三皇子!”一个黑衣男子惊呼,便见所有人慌了手脚四外逃窜,几个卫兵装模作样地追赶了几步便停了下来,似乎并不想马上抓住他们。

    乐璇微微皱眉,好不容易把人给引来了,为何这么容易的就放走了?

    细细瞧去,便见那雨帘之下的囚车忽而闪过一道奇异的光,仿佛囚车上铺了一层透明果冻一般,乐璇不由得浅笑,原来十四打的是这个主意。

    那囚车上沾了一层叫做“晴天错”的驼城特有颜料,这种颜料在饱水的状态下会形成一层白色透明胶体,不溶于水,却粘性极大,只要稍微碰到便会沾到厚厚一块,而等水分完全蒸发,便成为一种红色漆状物,防水且极难去除。

    这些劫囚之人,一旦触碰囚车,便会沾染这种“晴天错”,一路走到哪儿带到哪儿,等天晴了沿着“红漆”便清晰可见。而等到这些劫囚的人发觉这“红漆”时,鞋上亦早就干透,再想伪造新的痕迹便需要些功夫。

    乐璇对这个计策是点头认可的,这些来劫囚的只是西陵国的死士,抓住了并无太大作用,但收留这些死士的却必定是幕后动脑的人,一般,都是些埋藏比较深的细作。

    乐璇撇嘴:“十四爷不怕这天永远不晴?”

    百里失歌兰花指微微遮唇:“赫连先生说今天下午天会放晴,下午就必定会晴!”

    乐璇皱眉,天气预报都不敢说一个必定,这个赫连先生又是何方神圣,敢这么笃定地打包票?乐璇抬头见那丝毫不见弱势的雨帘,现在已近午时,这雨下午真的会停?

    百里失歌轻轻揉了揉肚子:“哎呀,好饿,我们边吃边等吧!”不等乐璇点头,百里失歌已经点了一大桌子菜,并指着那一盘子鱼开始教育乐璇:“我跟你讲,怀孕的女人要吃鱼眼睛,这样生出来的小孩儿才能有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要吃猪爪,这样小孩子的手才会白嫩柔软;千万不能吃麻圆,否则生出来的小孩肯定是一脸麻子……”

    百里失歌一直在不断地唠叨着,乐璇几乎快被他的话喂饱了,真想找块胶布把百里失歌的嘴粘上!乐璇下意识地掏了掏耳朵,便用余光望了一眼窗外,不由得惊奇,果然,才过未时,就已经出太阳了!

    “呀!天晴了!赫连先生果然名不虚传!”百里失歌兴冲冲地扑到窗边,这太阳似乎是被憋坏了,才刚刚冒出头,便已经开始散发不同往日的火热光芒。百里失歌仿佛突然看见了什么,猛地探出半个身子去:“快看快看,东边出彩虹了!好美啊!”

    乐璇始终低着头看那逐渐被烘干的路面,驼城的排水系统很好,路面并未存水,那潮湿的石板路不过半个时辰便干透了,留下一块块红斑,在青石板上扎眼得如同案发现场的血迹斑斑。

    余光中便见一抹红色飘过,乐璇下意识地望去,便见百里失笑一闪而过,乐璇微微皱眉:“百里失笑怎么会在这?”

    “哪呢?”百里失歌瞬间回头,便见一抹红色的衣袂闪进角落,不禁娇嗔叫道:“哥哥……等人家啦!”几乎是同时的,百里失歌便已经一脚踩在窗格上飞了出去,刷刷两下,便已经消失了。

    乐璇不禁皱眉,百里家这两个兄弟果真是轻功了得,这古代虽然没有高层建筑,好歹这也是个四楼哇!

    百里失笑天不怕地不怕的,偏偏怕见他这个话痨弟弟,果然是有趣!

    乐璇轻轻摇头,便回头端起碗筷,这个话痨重要走了,整个世界都清静多了。

    不过才吃了两口,门便被“当”地撞开,乐璇皱眉,谁这么猖狂,在驼城还没人敢这么在她面前撒野!才怒目圆瞪,便见楚乔带着得意的笑容,从门口走进来。

    “你不是被关在十四的府上?怎么会……”乐璇皱眉,问话戛然而止,不错,现在十四必定是满城搜罗细作,府内的守卫便格外松散,楚乔此时逃脱当真是最好的时机!

    “璇,跟我回西陵国。”楚乔伸手便去抓乐璇的手。

    “你的爪子离我远点!”乐璇瞪大眼睛,一巴掌拍掉楚乔的手,“我说过,我们分手了,别老拿出一副男朋友的架势来!”

    楚乔叹气:“怎么还是这么小孩子脾气,这时代只有我们两人是来自现代,你不跟我在一起还想跟谁呢?肚子里的孩子可不像是那个十四皇子的!是哪儿得来的野种我不想多问,回西陵国,把孩子打掉,做西陵国的三皇妃,不是很好吗?这天下间还有哪个男人比我更适合你?”

    乐璇冷笑:“你当我没有男人就活不成是吗?男人做得到的我乐璇一样做得到,我他妈现在连儿子都有了,还要男人干什么用!楚乔,我最后一次告诉你,我不是你十年前认识的乐璇,我不会再跟你有一毛钱关系!”

    乐璇转身便走,她不想与楚乔过多纠缠,她没有立场替十四拦住楚乔,那就赶紧离开这个是非地,别再让楚乔有半点非分之想!

    才走了几步,乐璇便觉颈后吃痛,霎时便失去了意识……

    ------题外话------

    每次写到百里失歌篇幅都会比较大,谁让他一话痨,说的就多呢…不过貌似还挺可爱的一小孩,苗苗多写点儿应该不烦人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