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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番外之卫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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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之卫渊】

    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会是一个人。

    但那一夜我前所未有的放松,欢愉。仿佛天和地有无穷空间,我却只有我的帐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帐篷,如同回到母体。

    【西藏】

    离开s市我买了一辆二手的日产y60,提款的时候还是有一丝的不舍,账户里的数字,本是我留给她买房子的,我深呼吸着输入了六位密码,按下确认,一切就都认了。

    车开起来感觉不错,敦厚老实,稳重大方。

    去西藏的决定是我一早就准备好的计划,边防证也早已拿到,一个人开着车,算不上期待也算不是失落的上了路,去往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向往这个地方。

    一路上,我在蔓延天际的横亘大山,寂寞无语,我在夕阳染红的雪山,神情淡漠。我穿越过无数个山体隧道,与同样寂寞的低云擦身而过,西藏的静谧与壮阔使我皈依。

    刚到西藏的时候还没什么反应,这几天却浑身都不怎么舒服,我把车停在没头没尾的公路上,下了车在落日下站了会儿,喝了罐红牛,好受多了。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一起在山顶看过日落,比这个好看。我是个很愿意旅行的人,也是个孤僻的人,一个人的时候很坚强,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有时候会懦弱,这是我离开她的原因,对,我离开她,我坚持这样说。

    低矮的云霞丝丝袅袅,像是谁阴魂不散的骨灰。某些不愉快的记忆再次缠绕上来,加之身体不适,我有些烦躁,我觉的我实在不必像在城市一般掩饰任何情绪,我扬起手中的易拉罐,狠狠地朝天上砸去!

    卫渊,你是我的孩子,我的男人,就算我化成了灰,也会一直爱你,求你不要一直不跟我说话,求求你。

    那个化成了灰的老女人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又是一阵恶心,高原反应纷至沓来。

    一直到我十九岁的那个晚上之前,我都无比依赖这个女人。她收养了我,保护着我,如同母亲一样,丹丹对橙子有多好,她对我,就有多好。

    她在外面的情人不断,但她只喜欢年龄比自己小的,我从来不否认,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

    听说之前有一个男孩因为和她争吵而犯心脏病去世,那个男孩很爱她,可是她的爱和激情往往保质期很短。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就是祁律师的弟弟。

    十九岁之后,我一句话都不曾跟他说过。她的朋友说我是个狼心狗肺的小崽子,翅膀硬了就不认自己的妈。可你知道吗?我看到她就能想起那个晚上,我忘不了她在我身上高,潮时表情,我忘不了她口中难闻的酒气,我忘不了橙子就住在楼道的对面,等着她的卫渊哥哥带她出去玩。

    那种恶心的感觉丝丝入骨,冷不防的想起来,就是一刀凌迟。

    我在希望苍茫的大地上驰骋,窗外灌进来的风让我口干舌燥,高原反应真的不是唬人的,车子驶入帕里草原的时候,我车上的水已经没了。

    【白帐篷】

    所幸草原上有一顶配有祥云的帐篷,我将车子停在路边,眼镜也来不及戴,就走了过去,目测与帐篷还剩几步距离的时候,我停了下来,突然想起西藏草原上保留的一些原始的婚俗习惯——钻帐篷。

    陌生男人可以到陌生女人的帐篷里表达爱意,女人同意后变可以做一日夫妻,情爱以后男人可以不用负责任的离开,如果女人怀上了孩子,藏人信仰佛教不杀生,女人就必须把孩子生下来,独自抚养。这就是钻帐篷。

    我抬头看了看眼前的白色帐篷,脚步怎么也无法上前。

    恰逢此刻,掌帘被掀开,一个身影走出来,恰好与我犹豫的双目对接。

    那是一个女孩子,身着墨绿色的藏袍,裙边有金银织金锦缎做装饰,乌黑的头发掺进五色丝线扎成辫子盘在头上,在阳光下发出黑釉一般温润的光,她的皮肤是金色的小麦,如染了朝霞一般浮着红晕。大而深邃的眼睛此刻正望着我,又深深地看了看我萎缩的病眼,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什么,像是千万年曾见过。

    可能这些年来往西藏的游客太多,她用敦厚生涩的汉语问了我一句:“先生,要喝水么?”

    那是藏族姑娘特有的憨厚嗓音,是高原落日下打磨出来的孤寂,我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跟着她进了帐子。

    这四周还有几座帐篷,不过都相距好远,我一进帐子就觉得耳边好静好静,像是重新回到了母体。

    姑娘的帐子很小,只有地上的一层睡觉的垫缛,和红木柜做成的梳妆台,柜子上暗红的油漆像是干涸皲裂的血迹,斑斑驳驳,露出里面的白色木瓤。

    “谢谢。”我接过她的水,做了一个不太标准的礼仪首饰,小口的喝起来。

    这里的宁静和她眼中的神秘让我几乎忘记了高原反应。

    姑娘有些拘谨,站在我面前看我喝水。我为了怕尴尬,便随便找些话题聊聊:“这儿就你一个人吗?”

    “是,你还要喝吗?我还有酥油茶。”

    我很喜欢她的声音,像橙子一样憨厚。

    于是本不口渴的我很不客气的点了点头:“能给我来点么?我还没有喝过。”

    她很高兴的转身去忙活了,像是即将要完成一件大事。

    “为什么要一个人住在这里,你不怕么?”我走过去一边欣赏她的手艺一边随口问。

    “我们这里十七八岁的布姆(姑娘)都要住白帐篷的,”她的口音有点重,显得并不那么伶俐。

    我接过她的茶抿了一口,说实话并不美味。

    “你来这里一个人散心吗?”她对我很好奇,不停的盯着我的手机看。

    我把手机递到她手边去:“是的,我一个人,这个给你,你可以玩一会儿。”

    毕竟是个孤寂的少女,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喜悦,接过我的手机在屏幕上轻轻的碰,我伸手过去点了几个图案替她解了锁,她兴奋的笑着,抬眼看了看我。

    “这个布姆(姑娘)是你的情人吗?”她指了指屏保上橙子的笑脸。

    我摇了摇头,不,她是我的女朋友。

    曾经的。

    我很好奇她为什么自己在这里,就坐在地上的海绵垫子上,与她并肩。

    “你这么小,你的爸爸妈妈怎么放心你一个人在这儿?”

    “我说过了,我们这儿就是这个样子的。”她装作很老成的说:“我也是第一天才来这里的,我们这儿的布姆到了我这个年纪就要单独住在帐篷里,晚上的时候,如果有不认识的布里(小伙子)喜欢我的帐篷,就可以进来。”

    “进来?”已经是成年人的我很不想用成年人的世界去揣测进来这两个字包涵的含义,但姑娘似乎没有害羞的意思。

    “…”小姑娘把手机塞回我的手上,忽然看了看我,托着下巴拄在腿上,灵动的眼里有期望在流转:“你是藏外人,你们那里好多男人,好多女人,我们这里不是。”

    我轻笑,不拆穿她青涩的忧愁:“那你每天面对着日出日落,草原牛羊,不会枯燥吗?”

    她似乎对我身上的一切都很好奇,抬手摸摸我项上挂着的金色长命锁,捏在指腹把玩,回答:“我们这里的女子,住进了帐篷就要迎接外面的男人。直到生下了第一个不知是谁的孩子,全家才会摆酒庆祝,证明你有生育能力,那时候才会有人家愿意娶你。”

    我有些震惊,手中的酥油茶失去了温度。

    这样一个接近天堂的地方,大概是有钱人的说法吧。

    她手上的铃铛手链发出哗啦啦的声响,似乎在提醒我不必惊讶。

    “你叫什么名字?”我很小心翼翼的问。

    “我叫央金兰泽。”她要和我握手:“你们交朋友都要先握手的对吧?”

    我握住她有些粗糙的小手,点点头。

    帐外的夕阳已经掉进了地平线,我竟忘记了离开。

    央金说,女人只有生了第一个孩子才能被证明有生育能力,到时候才会有男人愿意娶她。央金说,她想生个男孩,因为只有生了男孩,才有选夫权,否则,只能等着婆家来选你。

    我莫名的替她感到悲凉,眼前的这个女孩含苞待放,却要把青春全用在生育上。

    央金说:“那有什么,你们大唐的文成公主不也是和藏王的一个将军有了男孩才被松赞干布正式迎娶的吗?”

    “你还真会给自己洗脑。”我双手疲倦的向后撑着,无奈的笑睥她。

    “什么是洗脑?”

    “就是自己哄自己。”

    “我是经常要自己哄自己的,”她天真的笑了,大大的眼睛像是饱满的杏核。“我想我不能选择出生在哪里,但我可以选择跟谁在一起。”

    我有一瞬间,脑子里的某根神经崩断了。

    我不能选择出生在哪里,但我可以选择跟谁在一起。

    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用不符合她这个年纪的成熟把我挖苦了。我从来不曾选择,我只会逃离。

    【情人】

    渐渐的天色暗下来,我们就这样聊的热络,她说她去镇上时的经历,我说我一路上的波折,我自认不是的随便的人,但我竟然坐在这个小小的帐子,很怕她突然对我说天黑了你该走了这样的话。

    “给我讲讲你和你情人的故事吧!”她坚持用情人这样的老练词语。

    我无法不对一个萍水相逢的小姑娘敞开心扉,她的眼睛那样清澈,像是等待着为我受洗的约旦河。

    她叫橙子,是我的青梅竹马。橙子小时候很黏我,我带着她满大街跑,巷头巷尾的窜。我骑着自行车送她去上学,她在别人嘲笑我一只眼睛的时候变成愤怒的小猛兽。

    我曾开玩笑问她,你长大了是不是会爱上我?

    她问我什么是爱,我说爱就是我想对你好你也想对我好。

    橙子应了一声,自己个儿琢磨去了。

    我不着急,我知道她是我的。

    可是那个晚上就像是一道楚河汉界,横亘在我和她之间。

    央金问我,什么是那天晚上。

    我假装轻描淡写的说:我的养母在我十九岁的时候在我酒里下了药,强迫我做那种事。

    央金似乎听出了我喑哑嗓音里的几个破绽,抬手很轻柔的摸了摸我的头发。

    从那以后,我开始对橙子态度很差。小的时候我和橙子吵吵嘴,大多数都只是因为我有洁癖她太邋遢,互相看不惯就拌嘴几句,但她曾说过,我是对她最好的。

    那晚之后,我不再对我的养母说一句话,她很痛苦,她说她爱我,我越是这样她就越是死死的缠住我,像是潜水时害怕窒息而紧紧的咬住的呼吸头,咬得牙床酸痛,嘴角撑裂,也要死死的咬住我。

    我想逃跑,不想再见到她,可我的养母背景很深,她只手遮天,我只能搬出来住。

    橙子对我越来越生疏,也不再粘着我了,因为我再也不是那个肯有耐心听她讲冷笑话的捧场王,再也不是那个吃什么都惦记她的哥哥。我偶尔会发脾气,会损她两句,性格也越来越寡淡。

    一开始她跟别人说没关系,我卫渊哥青春期正叛逆,过两年就好了。后来她上了大学,我连送都没有送她。等到她毕业回来的时候,拍着我的肩膀笑得像个哥们:卫渊,你还是老样子啊!

    后来呢?央金认真的问。

    后来我在她失恋的时候和她表白了,我们在一起,我变得开朗温柔,她依赖我就像是依赖寒冬的暖床。

    直到她深爱的男人再次出现,我主动退出了三个人的关系,懦弱的连挣扎都没有。因为那个男人条件很好,他起码不像我一只眼,他是个律师,最重要的是,他拥有比我更多的她的爱。于是我逃离了原本生活的城市来到了西藏。

    我寥寥几句将我的故事讲到了结局,却感觉像是用了一个世纪的光景。

    央金惆怅的说:“原来这就是爱情。”

    我突然笑了。

    “你笑什么?”

    “我笑你还太小啊。”

    “我也有深爱着的情人,像诗里写得那样的男人。”她扬起小脸骄傲的说。

    “哦?”

    “他叫更群。”帐篷里很黑,我却看到了她深黑瞳眸里泛起的涟漪。

    央金说,更群像青冈树那样粗壮。更群送给她一只戒指,她戴在手上从未摘下来过。

    她骄傲的向我晃了晃手上的戒指,朗诵一样:

    “一匹马不载两架鞍子,一个戒指不戴两个指头。一个正直的人不会有两颗心,一戴上戒指就永不变心。”

    我突然心跳的很快,她那一句纯粹而朴素的诗歌让我憾动,我炽热而怜爱的望着她,触动于爱情对一个女人一生的意义。

    帐篷里的光线暗暗的,我发现她在偏头看我,看我的眉眼,鼻尖最后望向我的唇。我想是被她那双清亮的眸子定住了一样,听见她对我说:“你要留下来过夜么?”

    【旷世柔情】

    我听见我的心跳在寂静的天地之间剧烈的跳动,耳膜被它震得巨响,那是我从未有过的感觉,想是被吸进漩涡之中,随着她覆上来的唇而沉没。

    她轻轻的吻着我的眼睛,轻轻的,像是膜拜至高的神灵,她是那样温柔,冷静,好似我随时可以推开她一样,然而我没有。

    她说她生下第一个儿子,就有权利自己选择夫婿,青冈树一样的更群在等待着她。

    我的脑子里刮起了风暴,我将她压倒在垫子上,闭上眼睛,唇下仿佛吻着另一个人。

    自从十九岁那年,我的养母给我下了大剂量的药,我整个人似乎都在一夜之间被掏空了。性这个东西,一直使我我羞于启齿的,我也失去了这种能力。

    可是今天,再这样的草原之中,我遇到了那样柔情的央金,我前所未有的激动和放纵。

    褪下她墨绿色藏袍,不常接触过阳光的白嫩肩头如骨瓷般剔透,我一边惊讶于自己的随便,一边失控的亲吻上去。

    那一夜我前所未有的放松,欢愉。仿佛天和地有无穷空间,我却只有我的帐篷,和纯粹的央金。

    凌晨我和央金在帐外看星星,浩渺的夜空是城市的大厦外不曾看到的美。

    她依靠在我的肩头,问我:“嘉措,我会生个男孩儿么?”

    嘉措是大海的意思,她为我取的。

    “会的。”我轻柔的摸了摸她的头发。

    我望着天上的繁星,我猜,央金此刻一定很期待,期待着由她选择,骄傲的嫁给更群。

    而我,也突然像是一个空虚的人生被注进了希望,做下了一个玄妙而勇敢的决定。

    孕育的喜悦在于,无论你之前活得有多么不堪,新生命会赋予你重新塑造生命的权力。

    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会是一个人。

    可此刻,我却仿佛获得了新生。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猜,接下来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