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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故人

作者:捞月亮的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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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翊戴上手套,打开盒子,取出一枚镍币放在寸镜上仔细观察。他看得很慢,每一枚都要花上好几分钟,而在这过程里魏晚偷偷地观察着舱室里的环境,此行除了和阿德米尔等人见面外他们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找机会在阿德米尔的房间内安装窃听器。这间舱室是阿德米尔的书房兼会客室--安放窃听器的理想地点,可这里也是整条船守卫最森严的地方,到底怎样才能下手呢?魏晚的视线落在书桌上的电脑,然后又移向椅子,最后停留在椅子背后的墙壁上,那里挂着一幅陈旧的军旗和一把剑……忽然间,灵光像流星般划过脑海,她想到了对策。

    “你在看什么?”阿德米尔的声音传来。

    魏晚回过头,阿德米尔正盯着她,他脚边的猎犬弓起腰背,嘴角裂开露出白森森的獠牙,喉咙里发出警告的低鸣。

    “我在看那把剑,实在太迷人了。”魏晚没有理会阿德米尔和他的狗,自顾自地看着墙壁上的剑。

    “哦,你也对这玩意儿有兴趣?我还以为女人不会欣赏刀。”阿德米尔按住了准备发飙的猎犬。

    “它不是刀,是把礼剑,不过它的造型很特别,一眼看去的确很像刀。”

    “你知道它的来历?”阿德米尔站起来,走近魏晚。

    “能让我近距离看仔细点吗?”

    “可以,不过你得先把手套戴上。”

    “当然。”魏晚戴上了手套,手套有些大,她把边缘卷了起来,然后走向书桌之后的墙壁把剑取了下来:“这是把南北战争时期北军将领的礼剑,是为了奖励北军联邦将军乔治.米德获得葛底斯堡战役胜利的荣誉之剑。”

    “葛底斯堡战役,美国内战中最著名的战斗?呵,我没想到它还有那么辉煌的历史。当初买下来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它上面镶嵌的钻石很值钱。”

    “它的历史价值远远超过上面的珠宝。”

    “它能值多少钱?”

    “在公开市场上能卖到60万美元,但是……”魏晚故意露出个惋惜的表情:“但是这把佩剑是一套的,它还有另外两个同伴,如果能集齐三把价格绝对能翻几倍。”说完,她把剑挂回墙上,挂的时候不小心移动了旁边的军旗,她又把军旗摆正了才坐回到沙发上。

    “还有另外两把?在哪里能找到?”阿德米尔兴致勃勃地追问着,就像一切狂热的收藏者那样一旦发现有成套的藏品,总是忍不住要把其它的都集齐了才能罢休。

    “我有个朋友是宾州历史学会的,专门做南北战争文物研究,他说他曾在一名会员的家里见到过另外两把礼剑。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替你问问他。”

    “一言为定,如果你能帮我搞到另外两把,我会好好谢你的。”阿德米尔笑了起来。

    这时莫翊已经完成了鉴定,他对阿德米尔说:“这些镍币是真的,初步估价2000到2400万美元。”

    阿德米尔满意地点点头:“你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买家?”

    “我们联系过一些钱币收藏协会的会员,感兴趣的人有很多,但你提供不了钱币的合法来历证明,所以没人敢接手。”莫翊说道。

    “搞了一通,你们还是没找到买家?如果我能提供合法证明还找你们干什么?”阿德米尔烦躁起来。

    魏晚观察着阿德米尔的反应,知道他已经开始上钩了,于是说:“先别着急,阿德米尔先生,目前是有些困难,但也不是毫无办法。”

    “什么办法?”

    “虽然你不能提供来历证明,但可以考虑用别的东西来代替。”

    “别的东西?”阿德米尔疑惑地看着魏晚。

    “在我们找的买家里面有一个人的意向是最强烈的,他是个中国富商,喜欢钱币收藏同时也热衷收集伦勃朗的作品,你可以把你那副伦勃朗的画送给他作为诚意的证明。”

    “你是说要我把画白送给他?”

    “对,他非常喜欢伦勃朗。”

    “不行!”阿德米尔断然拒绝。

    “那幅画的资料我看过了,就算拿去拍卖也不过是几十万元,和2400万比起来都简直不能算钱。花点小钱换来大钱,这生意其实很划算。”魏晚说。

    阿德米尔犹疑了一下,问:“你能保证我把画送给他,他就肯买我的镍币?”

    “我不能百分百保证,可我很有信心能说服他。”魏晚说。

    “好吧,我同意,但有个条件,交易地点必须由我来定,而且交易前我得先看到他的银行存款证明。”阿德米尔狠狠地吸了口雪茄说。

    “好,一言为定。”魏晚点头。

    离开船舱,横田很热情地陪着魏晚和莫翊来到甲板上,阿德米尔特意安排了快艇送他俩返回。客人们正在甲板上跳舞,音乐声开得很大,两名酒保站在吧台后调酒,忙得不可开交。路过吧台时,魏晚不经意地朝酒保们看了眼,其中一名酒保也恰好抬头看她,他有着黝黑健康的肤色,利落的褐色短发和一双非常漂亮的蓝色眼眸。

    突然间,魏晚的呼吸停滞了一下,心跳漏了半拍,她怔怔地看着酒保,透过他陌生的容颜恍惚看见另外一个人的面孔正在记忆深处浮现。那个人有着同样清澈明亮的蓝色眼珠,世故而狡黠的笑容,然而眼神里却隐藏少年般的天真和敏感……虽然脸部轮廓不一样,可那双眼睛分明就是菲利斯!相识多年,她已见过无数次菲利斯易容后的模样,再怎么易容她都能轻易地辨认出他的双眼。

    魏晚呆立在原地,惊喜,惊恐,心酸和无法抑制的激动争相涌上心头,让她很想不顾一切地走向那名酒保,但体内有股更强大的力量在牵制着,她无法踏出半步。

    “怎么了?”莫翊停下了脚步。

    魏晚从恍惚中惊醒,双眼在回头那刻迅速恢复了平静。“没什么,我们走吧。”她挽起莫翊的胳膊,从容地迈出脚步,全然不顾身后那人震惊不已的眼神正紧紧地跟随着自己。别回头,别慌张,她在脑海中不停地告诫自己,然而走下舷梯的那刻,看着平缓的海面,她的内心再也抑制不住,像暴风雨般翻起无数波澜

    --菲利斯,真的是你吗?

    入夜,魏晚坐在楼顶的天台上,看着底下正在涨潮的大海,蓝黑色的海面映出星光点点,一直铺陈到地平线处和融入夜空里,仿佛无数星辰正从苍穹流向大海,天地浑然一色,显得空旷又寂寥。眼前的景色很适合独处与回忆,她听着“沙沙”的海浪声,旧日的往事如同海浪一波接一波地涌来,冲刷着她空荡荡的心底,只留下一片荒芜。

    她想起菲利斯,想起他们相遇时的情形,想起他们一起行窃冒险的日子。他负责技术支援,她负责行动策划,得手后便大肆挥霍,然后再谋划下一个目标,就像两个恣意妄为的野孩子,用一件件不属于自己的战利品来填补内心的孤独空虚和报复世界的不公正。她还记得那次在海牙博物馆盗取一只乌尔王朝的黄金酒杯,她不小心触动了警铃,十几辆警车追着他们后头跑,后来车子爆胎侧翻了,漏出的汽油引起熊熊大火,警察们都吓得四散逃离。她的头撞到仪表盘昏迷了过去,菲利斯则被弹出的安全气囊撞碎了两根肋骨,他顶着剧痛拼死把她从车内拉出,背着她跑了整整几个街区……

    她没有亲人,也没有什么朋友,除了跟着老师生活的那几年,一直以来都是孤身一人。直至遇到菲利斯,两人结伴而行,在名为都市的荒野中流浪和游戏人生,其感情已经超越友情,近似亲人。可是今日,他们竟沦落到相见不能相认,那种无奈和无力感令她难过又痛恨,为什么命运要对她那么吝啬?为什么总要夺走她珍惜的东西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一个正常人该有的幸福都算了,为什么连她唯一一个朋友都要夺走?抬头仰望星空,她发出无声而愤怒的质问,无可名状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天地之大,何处才是她的归属?

    正感叹着,身后传来脚步声,回头,只见李奇拿着两瓶啤酒走了过来。

    “原来你在这里,大伙都等你下去喝一杯呢。”李奇递给她一瓶啤酒,然在她身边坐下。

    “喝一杯?有什么值得庆祝的事吗?”魏晚不解地看向李奇。

    “通过你放在军旗后的窃听器,我们知道了阿德米尔的很多内幕,譬如他就是灰兔帮的头目,横田就是在他的指使下骗了那幅画……还有就是我们知道他把交易地点定在了金百合酒店,这样我们就能预先在酒店里埋伏好一切。可以说,这次行动我们已经占领了先机,辛苦了那么久终于看到胜利的希望,大伙都很开心,徐警官特意请我们这些不用值班的人喝酒作为犒劳。”

    “你们庆祝和我没什么关系吧?我又不是探员。”魏晚苦笑了一下,心想徐警官他们庆祝得也太早了吧?阿德米尔还没抓到呢?

    “话不是这么说,如果不是你,我们谁也没本事在阿德米尔的眼皮下放窃听器而不被他发现。神偷就是神偷,你的动作快得神不知鬼不觉。”李奇乐呵呵地笑道。

    李奇和菲利斯年纪相仿,连带那种单纯并偶尔秀逗的表情也有些相像,但两人的际遇就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一个是前途无量的青年干探,一个则是饱尝人世辛酸的盗贼……魏晚看着李奇的笑脸,酸楚无端地一点点漫上心头。

    “李奇,你在这儿干嘛?”毫无征兆地,莫翊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探长?我在叫派克下去和大伙喝一杯呢。”李奇慌忙从地上站起来。

    “知道了,你先下去吧。”莫翊点点头,又吩咐了一句:“别喝太多,我们还有任务在身。”

    李奇笑道:“知道,我只喝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