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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容华(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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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旖旎的夜晚,王十三鼻血流得“哗哗”的,等他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止住血,什么心思都没了。

    他洗净了手,鼻孔里塞了两团棉球儿,直挺挺躺在床榻上,神情说不出得沮丧。

    文笙一开始还颇为担心,待见血不怎么流了,又有些好笑,将脚伸出被子,轻轻踹了踹他:“怎么样?没事吧?”

    王十三目光下意识一瞥,就见灯光映着白生生的一只脚丫,他的手差点不受支配,随之摸过去。

    王十三呻/吟一声,捂住了眼睛。

    头晕目眩,要了命了。

    “有事,我性命堪忧。”

    文笙立刻俯身凑过来:“这么严重?怎么了,可是《明日真经》出了什么问题?”

    普通人偶尔流流鼻血自然没什么大碍,但发生在王十三身上,却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文笙不敢大意。

    王十三哼哼唧唧:“你没听说过么,一滴精十滴血。我一下子流了这么多血出去,谁知道会不会糊里糊涂就散了功。”

    文笙:“……”哪有这么算的。

    王十三是真觉着不舒服,内息紊乱,气血翻涌,尤其是‘气海’往下直到‘会阴’火烧火燎的。

    不过文笙既然帮不上忙,他也就没说实话,免得她跟着担心睡不着觉。

    果然文笙未发觉有异,轻轻在他肩上打了一记,嗔道:“胡说八道,有空想那些,不如快点睡觉!”

    因为王十三还塞着鼻孔,两人再躺下就没有熄灯。

    文笙想着王十三好几天没好好休息了,流鼻血说不定也与太累了有关系。不敢再扰他,闭上眼睛假寐。

    这时候已经差不多三更了,外边很安静,枕边多了个人,她不但没觉着别扭,反而格外安心,不知不觉间真睡着了。

    王十三张着嘴喘气。停了一会儿。听边上呼吸悠长,侧头瞧瞧。

    文笙闭着眼睛,又长又密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翘着。半边脸压在枕头上,脸蛋儿鼓囊囊的,显得特别乖,看上去就像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忍不住凑过去在她脸蛋上亲了一记。

    有了前车之鉴,他不敢再做更亲近的事。叹了口气,躺回来澄心宁神,默默运转了《明日真经》。

    果然几个循环之后,体内那种莫名的灼热慢慢开始缓解。

    王十三无奈地想:“有个成语叫做附骨之什么来着。对了,附骨之蛆,这门功法就像是恶心的蛆虫一样。钻在骨头缝里,甩都甩不掉。”

    不知过了多久。他也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天还未亮,文笙就醒了,醒来第一件事是去看王十三怎么样了,就见他鼻孔还塞着,被子也没盖,整个人睡得四仰八叉的。

    文笙不禁有些好笑。

    桌子上的油灯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熄灭,文笙觉着屋里的气味有些呛人,想要做起来给十三盖盖被子,顺便开窗透透气。

    谁知王十三睡觉很警醒,文笙刚一动,他就睁开了眼睛。

    文笙笑笑:“好点了没?”

    王十三坐起身,将棉球取出来,长出了口气:“可憋死老子了!”

    两人起床梳洗,文笙开窗透气,王十三出去买早点。

    吃过了早饭,两人继续昨晚的话题。

    王十三道:“刚才我出去转这一圈儿,发现又有不少人准备要离开。想来这会儿浦川定然人满为患,怎么样,咱们要不要去凑凑热闹?”

    “不急,我想明白了,这件事不管内情如何,咱们才应该是最沉得住气的。”

    文笙此时再说,不再是昨晚的灵机一动,显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十三,我们来之前把关中的形势想得太简单了,像天鹤帮这些帮派,能打听到的毕竟有限,咱们这么两眼一抹黑显然是不成,京里的斥候既然有跟来关中的,咱们得想办法联络上。”

    王十三连连点头:“你说怎么联络,我管着跑腿。”

    眼下李承运同朝廷正在谈判,勾心斗角的事不少,杜元朴亲自负责碟报,忙得不可开交,这也是文笙好长时间没有看到他的原因。

    文笙也不知道怎么能联系上他,但纪家军的将领们肯定有办法。

    “跑趟邺州吧,找纪家军帮忙,约个地方,叫来人主动联络咱们。还有就是我说办学堂的事,请杜先生一并帮着参详一下。”

    王十三惊笑道:“你真要教他们学《希声谱》啊?”

    “我会教,不过他们怕是很难学得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学堂的师长我想办法解决,学堂建在开州的话,离水有个离水港,再加上学堂压力就太大了,若是大兴……”

    文笙对大兴颇有感情,那里有青泥山,有戚琴的老宅子。

    不过她只是一闪念间,便回过神来:“这个以后再商议,现在放出话去,就是想叫手里有《希声谱》的人知道,没必要想那些歪门邪道算计我,想弄明白《希声谱》到底怎么回事,大可以光明正大地来,我看到新谱,也顺便教教他们,这是互惠互利的事。”

    把话说透彻了,就是王十三也觉着这想法很妙。

    如此一来,文笙就不必再捕风捉影地寻找剩下几篇《希声谱》了,她只要坐镇学堂,就会有很多人拿着《希声谱》的残谱残篇,甚至是全本,上门讨教,送给她识别。

    能想出这样的阳谋,不是文笙有多聪明,而是她的眼界、格局所决定。

    嘿嘿,讨个这么厉害的老婆,压力好大的。

    王十三道:“那就赶紧动身吧。咦,怎么你不打算和我一起走么?”

    文笙确实想叫王十三自己跑这一趟。

    “邺州离得不远,没有我拖累着,你骑快马一天就能赶回来。”

    “可是你自己……”

    文笙笑了:“我留下等你,放心吧。有‘太平’在,就算真有敌人上门,又能奈我何?”

    王十三只好点了点头,她是名震天下的大乐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他只拿了钢刀,其它什么都未带。不放心地叮嘱道:“那我争取早去早回。你千万小心!”

    文笙应了一声。

    王十三又道:“我叫伙计等晌午把饭直接送来,你别出去了,也别睡觉。把琴放在边上。”

    文笙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知道了,十三爷!”

    王十三恋恋不舍地走了。

    不提王十三急奔邺州,单说文笙。整个上午在客栈房间里百无聊赖,想看书。手边没有,想练琴,又不好弄出声响,只好干坐着胡思乱想。

    一会儿思索眼下关中混乱的局面。这种种端倪到底是人为还是巧合,下一步该从何处入手;一会儿想自己去哪里能给新建的学堂找来资历足够的师长;一下子又想十三摊上的大麻烦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一个个难题都像无解,思来想去没有头绪。文笙觉着头隐隐作痛,叹了口气。起身站到窗前,低头看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十三说得不错,今天大街上的外来者明显少了好多。

    太阳越来越高,快到中午了,由下面飘上来各种菜肴的香气。

    文笙嘴角翘了翘,她还真听话,在这房间里发了一上午的呆。

    外头脚步声越来越近,文笙耳音敏锐,离远就听出来是伙计来了。

    果然就听那伙计隔着门道:“夫人,您的午饭准备好了。”

    住店的时候,她和王十三假扮了夫妻,所以文笙也没觉着这声“夫人”别扭,应道:“门没关,你送进来吧。”

    那伙计没有推门,似是犹豫了一下,恭恭敬敬地道:“有位客人说是您的朋友,吩咐厨房置办了一桌酒席,有几样菜需得慢火炖,太花工夫,刚刚做得,不知夫人您是不是要去赴宴?”

    咦,事情找上门来了。

    真是朋友,直接来相见就是了,现在面也不露,直接请自己赴宴,文笙淡淡一笑,怕是鸿门宴吧?

    “你确定是我,没有找错人?”

    伙计听她声音不像生气,壮着胆子将门推开个缝隙,对着里面鞠躬作揖:“小的实在没有胆子胡说八道,请夫人见谅。”

    若是平时,他自然不会如此做小伏低,可这几天乐城里涌入了大批江湖客,官府不敢管,本地商家叫苦不迭,谁家摊上事都得自认倒霉。

    屋里这女子他不敢惹,同伴带着刀不说,身上带着一股煞气,可打发他来的那人更加得罪不起。

    文笙笑了一声:“不用如此。那人可说姓甚名谁,请我赴宴可有拜帖?”

    伙计支吾两声,道:“那位贵客说等见了面您就知道了。”

    文笙微一沉吟:“好吧,你把酒席送来这屋里,请客那人,也叫他过来。”

    她到要看看是何方神圣,消息这么灵通。

    自己今天没有出门,看来对方是早留意到她的行踪了,特地等到王十三不在,才现身见面。

    真是熟人?文笙脑袋里一闪念,不会是钟天政吧?

    其实自从听说全本《希声谱》现世,文笙便隐隐有过这方面的怀疑,毕竟谭瑶华曾经与她说过,在首阳之前,《希声谱》每次出现都是些残谱残篇,现在已知唯一的全本就落在钟天政手里。

    他沉江之后若大难不死,很有可能拿这个做文章,引自己和谭家诸人上当。

    不过他敢露面么?

    经过上次的事,钟天政不死也会遭受重创,哪能好得那么利索,若是他不动手,只凭那些虾兵蟹将,又怎么可能在自己面前讨得便宜?

    文笙心念电转间想了这么多,伙计已经去提来个大食盒,打开了门,将一道道菜拿出来,往桌子上摆。

    他足足进出了好几趟,将桌子堆得满满的,又摆上两副碗筷,这才抹了把汗,躬身退了下去。

    太可怕了,趁当家的不在,就来勾引人家老婆。要是吃完这顿饭两人私奔了,那男的回来,会不会拆了他们这家店?

    伙计退出去不久,外边便传来了脚步声。

    来的只有一个人,走路声音很轻。

    文笙心生警惕,将“太平”拿在了手里。

    来人走到门口站住,伸手在半掩的房门上敲了敲。

    文笙看着房门,没有作声。

    来人竟然很有耐心,就在外边站着等。

    文笙觉着不对,若是钟天政,敲门只是一个形式,不管她应不应,接下来都会推门而进。

    她道:“请进吧。”

    推门的手很干净,五指修长有力,随着门被推开,露出一截月白色的袍袖。

    来人身穿平素绡锦袍,腰系青色龙纹的金缕带,浑身上下连配的荷包系的玉饰都十分讲究。

    文笙盯着他怔了一怔,不是钟天政。

    这人很年轻,若非头戴玉冠,文笙几乎要怀疑他年满二十了没有。

    这个年轻人五官生得不错,眼角眉梢带着点飞扬,说不清楚哪里,又叫文笙觉着很是眼熟。

    这个人文笙无疑见过,但只见过那一两面不会给她留下这么深的印象,文笙之所以觉着眼熟,是因为他长得很像一个人,谭瑶华!

    来人见文笙望着自己神色变了,微微一笑,自我介绍道:“都道贵人多忘事,不知顾姑娘还认不认得我。在下谭容华,在家中排行第七,谭瑶华是我五哥。”

    听说是一回事,待等见到又是另一回事,此时此刻,想起谭瑶华,文笙心情之复杂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她点了点头,涩然道:“当然,当日五公子设宴,我曾在酒宴上见过七公子一回。七公子别来无恙。”

    谭容华望着文笙,笑容有些古怪,道:“托福。我可以坐下来么?”

    文笙嗓子里有点堵得慌,抬手示意了一下,谭容华落座,将左手抱着的琴放到了旁边。

    文笙也跟着坐了下来,细细打量他。

    谭容华挑眉笑了笑:“顾姑娘以这种目光看我,怎么,我与五哥长得很像?”

    文笙道:“不笑的时候有三四分相似,笑起来却不怎么像。”

    谭瑶华不管微笑,还是大笑,都叫人觉着温暖亲切,而这谭七笑起来,却只觉飞扬,同那些生下来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世家子弟没有什么两样。

    谭容华不知有没有听明白文笙的意思,撇了下嘴,道:“我弹琴与五哥也不像,我比他差得远。”(未完待续。)

    ps:其实是附骨之疽!十三没文化,大家不要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