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一次见义勇为,曾经拿个竹子扫把去打人,结果给对方扇了个巴掌,头脑一片空白,一腔热血不知去了哪里,无从反应,好在对方知道我是街上的,没有痛打…
十六岁因为“桃色绯闻”
,被其它学校的六个人在晚自习的时候叫到操场“教导”
,忍耐许久,因不想接受对方下跪着说话的要求,用半段破板砖开了一个人的头,狂打了三个,一个碎了鼻软骨,一个膝盖给踹脱臼,另一个放倒在地,另外两个跑去报告了我就读的学校的保卫室找来了保安员…..
十八岁的时候,怀着纯真,想解救几个卖花的小女孩然后进行跟踪,过于冲动被发现,被四人围殴,打斗中被一刀刺在腹部,差点归位,祖上有德,刀刺在皮带头上,这成为本人最接近死亡的一次…
二十一岁,同公司保安队长深夜饮酒,归途狼嚎,遭遇如狼似虎的传说中的“广东治安队”
,发生争执被迫动手,两人空手对九人六根以上的钢管和橡胶警棍,惨胜并自食法律苦果,鉴于对方身份敏感,就不陈述战果,反正本人肋骨所受棍伤养了两个月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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