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一章写到弩。
有身边的朋友说弩只是皇宫禁卫军才能装备,和边军在作战时才临时发放,平时不可能装备,否则抄家杀头。
老夜觉得就这个问题有必要这里说明一下,以免书友们产生误会。
其实唐朝,对于弩的管制绝对没有那么夸张,外府军甚至平民都可能拥有。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里我们看一看《新唐书。
兵制》里面是有记载说明的:
……河南府、陕、虢、汝、郑、怀、汴等府皆有弩射、更有内弩手六千,兵部与州、县、卫分掌之。
府军则是十人为火,五火为队,皆有首长,并择其勇者为番头,“颇习弩射”
。
又有羽林飞骑,亦习弩。
请看——“州、县、卫分掌之”
,这就说明除了府军可以拥有并掌握弩,地方,甚至不需要是‘府’一级的军队单位,的‘县’也有掌握这种武器的权利。
至于说民间亦可能拥有弩,这个老夜是根据兵制记载的唐武举的考试科目来判断的。
其中有弩射科目,不仅明确说明了考试弩的种类:“伏远弩、擎张弩、单弓弩、角弓弩”
更对考每种弩的达标(也就是及第)标准有着详细的说明,比如:单弓弩要求“百六十步,四发两中”
;“角弓弩二百三十步,四发三中”
;伏远弩要求“自能施张,纵矢三百步,四发而二中”
……等等。
这就说明考生们是必须要平时勤于训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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